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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餐桌上,格蕾丝为他们准备了美食。
她知晓路易不吃鼠肉,本想着自己帮忙消灭了,但他却主动先吃了。
那时候她就知道这小丫头完了。
贵族小姐可能会被花花公子的那一张嘴给蒙骗。
但农家的小姑娘早早都见识了现实。
在见到父亲没回家的时候,她就已经明白,她大概率再也见不到父亲了。
所以才会在招待他们的时候,躲在角落里无声痛哭。
因为她知道,就算有人帮忙,大概率也没用了。
但她还是想试试。
当路易向她伸出手的那一刻,当他主动先吃的那一刻,那悲伤中的点点温暖,远比甜言蜜语更直击人心。
有时候艾莉丝也想不明白,路易这小子真的有在白塔里当过奴隶吗?
那刻在骨子里的教养,不是装就能够装出来的。
在某些特质上,她感觉这家伙比骑士更像骑士。
所以格蕾丝会掉坑也是正常。
人总是会憧憬着一些美好的事物。
只不过这一次的事物叫“路易”罢了。
她也看不上格蕾丝这样的性格。
如果是她,是不会等人求救的。
她宁愿拿起一把柴刀走上草原。
想要得到的答案,她会自己去拿回来,哪怕迎接自己的可能是粉身碎骨,大不了重伤不治,找个角落,独自死掉。
正是这种疯狂,支持着阿什福德家族一路战斗下去。
“红色疯狗”?
哈,多好的外号。
要是她当年能疯一点,哥哥也不会先离开家,去成立佣兵团,是因为她还不够勇敢,他才不得不将她留在温室里芽。
要是她当年能狠一点,敢于直面那头蓝宝石幼龙,或许能早早现隐藏在背后的敌人,而不是像傻逼一样追着个尸体自怨自艾了这么多年。
所以,她无比憎恨自己的弱小。
更憎恨那个只能躲在角落哭泣的自己。
她讨厌格蕾丝的性格。
但鬼使神差地,就是没能忘记那一幕,所以当路易说要将格蕾丝拉来提诺城时,她拍了拍少女的肩膀说:
“以后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尽情来找我吧。”
然后在砍翻蓝宝石幼龙的那一天,她忽然想明白了。
她不是真的讨厌格蕾丝。
而是看到她,总是会看到多年前那个无助的自己。
所以她想办法将这女孩武装起来。
变得勇敢些,再勇敢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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