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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爷子要动手么,合庄性命,可都握在老爷子手里,一旦你出剑,马上奴家便会发出号令,格杀勿论。”红衣人笑哈哈的。
林千峰冷冷道:“老夫已经说过,生死由命。”
“那么,请老爷子出手好了。老爷子若是顾恤这百十条无辜性命,还是归顺的好。”红衣人温言相劝。
“这个好办,老夫拿下你,大约不成问题,想来贵令主不致于不要你的性命吧。”
林千峰面色一沉,长剑举了起来,青光寒意,立时充满了书房。
“林老爷子果然名不虚传。”红衣人轻轻一笑,手里也多了一件兵器。
林千峰楞了一楞,因为她手里握的,根本不能算是兵刃,那不过是她发髻上的一只粉红的小梳子。
武林中使用梳子这种武器的,可说万中无一,似有一种宫天梳,不过那是一种极大的梳形兵刃。
而红衣人玉手所执的,不过是一柄梳头用的精巧美丽的粉红梳子而已。
红衣人执梳在手,一梳弯弯,脊齿玲珑,一种淡淡的女儿家特有的幽香顿时冲淡了林千峰剑上的冲天杀气。
红衣人轻轻一笑:“林老爷子莫非看不起奴家这柄小梳子么?”
林千峰忍不住再瞧向这玉手中的粉梳,他那素来自豪的定力似乎被这粉梳摇动,晶莹的梳光也让他目乱乱神散,他感到自己的剑气在渐渐消失,心中一凛,凌厉的剑气立时大盛。
红衣人缓缓道:“这一柄玉梳,平生从不示人,因为看见此梳者,必然丧命,可它却又有一个好听的名字,林老爷子可想知道么?”
林千峰不答话。他在寻找破绽,就象猎人在等候老虎跃起,然后用铁叉飞刺老虎的胸口。
可是红衣人款款立着,轻握玉梳,显得娴雅端庄,又于娴静中满蕴灵动,周身上下似乎都可被梳齿卫护,没有丝毫破绽可寻。
红衣少女轻绽朱唇,声音圆润:
“它的名字,就叫——”合欢梳。
第十章 合欢梳
合欢梳,多美多迷人的名字,它会让你想起新婚燕尔的人儿正慵懒地临镜梳头,让你想到粉红的轻罗衣裳;让你想到轻罗纱帐里娇喘细细的人儿;会让你想起那人儿美丽绝伦的胴体;想起疯狂的吻,轻柔的吻,甜密的吻;想起轻快的抚摸;想起狼藉的香汗;想起笑靥;想起樱唇;想起耳厮鬓磨;想起娇娇痴痴的情话语。
合欢梳,多美的名字,听见它,男人会想起自己最喜爱的女人,女人会想起自己最痴情的恋人。
你见过合欢么?
五月的合欢,让所有的少男少女们痴迷。
走在合欢树下,粉红的轻烟一般的合欢花会落下来,落在你的肩上手上,你会嗅到极淡的清香,但你仔细去闻,却又总是什么都没有。若即若离的清香,就是合欢花的特色。
若即若离,是不是也是爱情应有的特色?
然而,最美的名字,却不一定有最美的内容,正如最毒的蛇有最美的纹理,最毒的花有最美的风姿。
看见合欢梳的人,一定得死。
这又是何等的残酷。
也许这预示着,所有爱情的死亡么,红衣人轻笑道:“它叫合欢梳,老爷子可听说过么?”
林千峰剑尖挺如坚石,“没有。”
红衣人缓缓道:“听见过这个名字的人,都得去死。老爷子,对不起,也许我吓着你了。”
林千峰知道,她想激自己出剑。
“谁说听见过这个名字的人都得去死。老子不信邪。”窗外一个破口大骂起来。
这么说,又是不信邪的人来了?
红衣人一闪身到了窗外:“你是谁?”
一个黑影直直地立着,两手抱胸:“我姓方,你叫我方大爷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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