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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晴后,傍晚乐善去了都督府。
霍云正穿披风,准备回家,瞧见他奇怪道:“这个时候你来作甚?有要事?”
“快过年了,哪还有多少要事,我是得知镜湖结冰了,想约你们去冰戏。”
“好啊。”霍云倒不犹豫,“春汐应该也没去过,那就等休沐日去。”
“到时候我们可以打冰球,你肯定很快能学会,跟马球差不多,就是要控制……”乐善跟他边说边往外走。
仍旧一个坐车,一个骑马,不过霍云瞧见乐善翻身上马时,注意到了他脚上的鞋。
他们平常都穿官靴,今儿奇怪了,乐善居然穿了双棉鞋。
当然,也不是不可以,但穿棉鞋不方便骑马,霍云问:“你这鞋是春菲做得?”
“是,”被看到了,乐善当然得意,炫耀道,“女红很好吧?”
“嗯。”霍云点点头,“不过你这么穿,小心磨破。”
“磨破没事,我多穿穿她才高兴……她又在给我做新鞋了。”
霍云没再说话,坐入马车。
看着外面仍在下个不停的雪,他想到宋春汐给他做的中衣。
他这娘子怎么就那么小气呢?
说做一件,真就做一件,他穿脏了连换都没得换!
等回到府里,他快步走到南苑。
宋春汐见到他,迎上去给他解披风:“今儿好冷,不知明日还会不会继续下雪呢。”
她穿着件白底绣海棠的锦袄,靠近时身上馨香扑鼻,再见她踮脚的样子,霍云心想,就算只给他做一件中衣,那也是他的好娘子啊。
他手一用力,将她纤腰紧贴在自己身上,而后低头吻住她的唇。
微凉的唇,带着冬的气息。
渐渐又火热起来。
她被吻得嘴唇微肿,手指掩了下,盯着他看:“怎么了,突然这样。”
他最近很少一回家就吻这么激烈的。
“没什么。”他抚了下她唇角,“就是喜欢你。”
她笑了,想到一件事,转身从案上的书里取出一对枫叶。
“才做好的,你瞧瞧。”
竟是那日他摘了送给她的枫叶。
已经风干了,色泽红艳,尾端穿了孔,用赤金封边,系着紫色的丝绦,丝绦底部穿着两颗小小的金色珍珠。
宋春汐道:“可以作书签,这是一对,正好我们一人一片。”
没有中衣有书签,这对他来说自然是个极大的惊喜,霍云忍不住抱起她转了个圈,而后吧唧一声,在她脸颊上重重亲了亲。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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