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卡佩家族,包括了法蒂玛以及更多的北方老牌贵族,家族中都会有一群如同“智囊”的角色,这些角色并没有被冠以任何正式的称谓,不过有些人称呼他们为“长老”。于是就有了长老团这样的说法,实际上所有的贵族都不会承认自己的家族中有这样一个组织机构,任何可以影响、威胁到家主统治力的东西都是不存在的。
可以把这些人称作为家族中的长者,他们的确有提供自己智慧的义务,但不可能形成一个有规则制度和等级的团体。
这次提出要和法蒂玛家族合作的,就是索罗的七叔,他认为“奥迪斯效应”是可以复制的,并且有很高的成功率。人们只看见了奥迪斯市快速崛起的速度,以及奥迪斯市带来的经济效应,下意识的忽略了奥迪斯市其实根本没有任何支柱性的产业。无论是赌场还是其他娱乐项目,都不具备技术性的门槛。
没有技术性门槛,完全可以在新成立的特区城市内把这一套复制过来,加上市政厅的人可以换上他们支持的人甚至就是他们的人,一座如同奥迪斯市这样的营业性城市所带来的暴利足以让几个家族吃的撑不下去。但是,简单粗暴的复制也同样存在一些可以预见性的问题。
创新问题、权威问题、政策问题。
创新问题不用说了,奥迪斯市都是杜林一手策划出来的,也可以预见在杜林离开奥迪斯市之前,奥迪斯市的一些项目是会不断增健和更新的。他们没有这方面的人才,需要引进培养,需要时间,也许能够超过杜林,也许永远都找不到这个可以超过杜林的人。这就意味着他们在新的特区也只能够跟在杜林的屁股后面跑,所以他们的选择只有两个。
要么找到一个比杜林更加出色的城市设计师,要么把杜林从奥迪斯市中弄出去。
第二个问题,权威问题,一座城市的统治者理所当然的是市政厅中的市长,可是他们所希望的城市不应该由一个官方人士来决定他们经营什么,不经营什么,每个月该缴纳多少的钱,该怎么做。他们需要一个能够站得住脚的角色作为领导者,用于对抗市政厅。如果能够将市长变成自己的人那么这就不重要了,可没有人敢保证自己就一定能够影响到马格斯的决策,让他把重要的位置留给他们。
最后一个问题,如果在新的特区里马格斯以及新党高层想要试验更多新的东西而拒绝了直接复制奥迪斯市怎么办?这并非没有可能的猜测,奥迪斯市从一开始就是马格斯的一块“试验田”,他在这里让杜林去尝试了许多的东西,比如说禁止了任何垄断买卖的存在,禁止了工人工会过度干预市政厅对城市的规划等许多东西。
目前来马格斯挑选的人很好,杜林很能干也敢干。
万一马格斯他们有了新的想法,新的特区内不允许经营赌场,不允许经营那些特殊的商品怎么办?
所以这就需要有一个领头人站出来和马格斯谈,和新党谈,而法蒂玛家族显然是最合适的合作对象。手持火焰的圣女还没有退居二线,她在贵族中的影响力绝对是数一数二的,加上马格斯本身也是北地大贵族之一,和法蒂玛家族有深厚的交情,保不准圣女阁下就能够说服马格斯让他产生动摇。
基于这些原因,老卡佩家主选择了让索罗来初步的接触,双方如果没有过大的分歧,就可以展开全面的合作。
索罗和费丽嘉说了很多,几乎都是他在说,费丽嘉在听。他直到说的有些口渴了,才想起让欧内斯为他弄点水来,“所以,我仅代表我自己以及家主,向您和法蒂玛阁下提出合作的请求,这对我们双方都是非常有利的事情。奥迪斯市的利润和效应所带来的一切会让死气沉沉的北境发生一些变化,尽管不想承认,但是在某些方面我们已经落后于南方了。现在,这是一个非常好的机会,能让我们在某些领域重新回到领头羊的位置,请您务必和法蒂玛阁下转达我的意见。”
圣女阁下其实也在这个庄园里,这个庄园占据的面积是整个帝国之最,除了皇室的建筑物外就属这个庄园最大。前前后后一共有九栋建筑物,占地广阔,庞大的就像是皇室的行宫那样!
法蒂玛阁下住在最后面,最豪华的那个建筑物里,也是曾经科莫兹亲王的住所。
但是索罗没有资格见到法蒂玛,他的身份太卑微了,尽管他也是北地的贵族成员之一,可他一没有被确认为下一代卡佩家族的继承人,二,他身上没有任何的爵位,所以他连觐见公爵的权力都没有,除非他能够代表整个卡佩家族,并且有卡佩家族家主赐给他的信物。
贵族的社交就是这么的复杂,森严的阶级制度和规矩是贵族得以巩固统治力最强有力的方式。
费丽嘉点了点头,“我明白了,我会向祖母转达您和卡佩阁下的想法,祖母一定会非常开心。对了,索罗先生,您亲自去过奥迪斯市吗?”
索罗哪怕不情愿,也面不改色的点了点头,费丽嘉又问道:“那里好玩吗,你和杜林聊过天吗?你觉得他是一个怎样的人?”
面对费丽嘉的好奇心,索罗只能违心的称赞了一下杜林,“他是一个非常优秀的年轻人,至少在我见过的年轻人中,只有极少数如您这样尊贵的人可以超过他,他能够算是平民中的巅峰!”
“至于奥迪斯市……,我上次是去工作,所以没有停留,不过我听说那里很多东西都很有趣。”
称赞自己的对手也能抬高自己,这一点索罗很清楚,如果杜林是一个废物,那么输给了废物的他岂不是连废物都不如?如果杜林是帝国最出色的那个,那么自己可能就是第二,这么一想其实称赞称赞杜林也没有什么。
随后索罗就起身告辞,他此行的目的已经完成,竭尽全力的分析了卡佩家族和法蒂玛家族之间合作所带来的优势和好处,他尽力了,至于圣女阁下最后如何选择,就不是他能够左右的。
索罗离开了之后费丽嘉就回到了最后面的房子里见到了圣女阁下,圣女阁下一如以前那样穿着戎装坐在钢铁打造的椅子上,没有任何的铺垫,整个椅子都是黑色的。她一样有一头白金色的头发,带着一个铁王冠,这是皇帝赏赐给她的荣耀,嘉奖她守卫了帝国的北境做出的卓越贡献。
费丽嘉进来的时候圣女阁下还闭着眼睛,等她进来之后,圣女阁下才缓缓睁开眼,整个房间里如同被一道锋利长剑的寒光所扫过,几名下人低着头,裸露在空气中的皮肤上已经被惊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圣女阁下一生中一共镇压过七次叛乱,有一个叫做血色黎明的组织不断的在北境刺杀贵族,喊出“鲜血拉开黎明的帷幕,为自由而战”的口号不断煽动奴隶和贱民暴动叛乱,每一次有贵族被刺杀,必定会有一个贵族领的地方发生叛乱行为。其中最严重的一次是两名侯爵前后被刺杀,整个郡都乱了起来,超过三万人参加了叛乱的行为。
他们抢劫并杀死贵族,劫掠商人的财富,然后用抢夺来的武器武装自己并且企图向外扩张。但无论这些叛乱的声势如何浩大,最终都被圣女阁下亲自镇压,这是一位骑在战马上穿着戎装的女公爵,一位为了稳固帝国政权不断杀戮的女公爵。
曾经有一名牧师见到了她,吓的摔倒在地上。他对人说,法蒂玛圣女阁下的眼睛里藏着地狱,他看见了无数的灵魂在她眼中的地狱里嚎叫!
“卡佩家的小子有什么事?”,以她的身份、地位和辈分,称索罗为小子都可以说是给对方脸面,至少她知道并且记得这个人。
费丽嘉拎着裙角走到了圣女阁下的身边,把索罗所说的话一字不差的转达了一边,圣女阁下冷笑了一声就闭上了眼睛。
“他说的这么好听未免有些夸张了,这样吧,你去一趟奥迪斯市,去亲眼看看奥迪斯市的变化,然后回来告诉我你见到了什么!”,她一挥手,“去吧!”
费丽嘉行礼之后退到了门边转身离开房间,在离开房间的那一刹那她松了一口气,祖母年纪虽然大了,可身上的那股气势却一点没有衰减,反而变得愈发让人畏惧!
能出去转一转也是一件好事,费丽嘉其实已经被索罗说动了,奥迪斯市离北方并不远,位于帝国的腹心,在帝都的南方一百七十一公里的地方。在制作地图的时候手稍微抖一下,就能够把奥迪斯市纳入北方的范围,这代表着奥迪斯市很多东西在北方也是行得通的。
南北巨大的差异让曾经一些人的努力最后都没有得到成功的果实,来自南方的经济文化难以融入本地就是一个大麻烦,或许从奥迪斯市那里可以找到一些新的东西。
重生豪门:预言女王,拽翻天 种田神医:夫君,强势宠 真武世界 巫神纪 美女总裁老婆 重生之悠闲 我的娇妻是总裁 星界使徒 道观养成系统 官场之风流人生 自带锦鲤穿六零 都市强无敌外挂系统 圣墟 万界最强狂帝 我做男妓的那些日子 都市夜战魔法少男 漫威里的德鲁伊 大叔,轻轻吻 太古星辰诀 灵剑尊
谁说穿越后宫就是圣宠不衰六宫无妃的幸福生涯?她保证不打死他!过来,朕不打你。放屁!渺渺,过来朕抱。谁信!苏渺,再不过来打断你的狗腿!皇上苏渺一睁眼就是冷宫的四堵灰墙,简直凄凄惨惨戚戚!为了保住她的腿,只好狗腿的腻在皇帝陛下身边,惹得众人纷纷嫉恨白眼,直骂妖妃。可惜皇帝陛下不知怎的就宠上了这个冷宫弃妃,明明一开始恨不得将她千刀万剐,如今却大有昏聩独宠的意思。前朝后宫无不盼着她失宠的那一天,可是等着等着她似乎就此长盛不衰了!等他们反应过来,哪儿还有什么后宫啊?六宫粉黛,就剩她一人了!1v1,身心干净...
他并非凡夫肉眼,他的眼光震惊世人! 1984年,他便投资创建了思科,而在随后的岁月里,他又先后创建了网景,亚马逊,雅虎 甚至是Google,ICQ...
穷小子楚帅,先赚了一个极品级二奶,却原来是间谍精英,然后,一个大陆女警官凌小杰好有暗恋他,可是,穷小子还有一个比鸟齐飞的原配初恋,还有一个女朋友的死党小魔女蓝菲,还有几乎是后宫佳丽如云,不过,一个个美眉都有好神秘的身份,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颤栗世界游戏一开服就出了问题,几十万玩家被困在了游戏之中。残疾人柳乾在进入游戏的时候,合金义肢被误判成了正常手脚,这让他在游戏世界里拥有了合金打造的四肢。一拳能打断一棵树,一脚能踹倒一堵墙。开了这么大的挂,柳乾当然想要好好玩下去,成为这款末日游戏里最强大的存在。玩久了之后,柳乾慢慢发现,颤栗世界似乎并...
人无耻则无畏,人至贱则无敌!谁说盖世枭雄必需得霸气十足?谁说无耻贱圣踏不得七彩祥云?谁说此般少年不能争天命,演修罗,替天行道?(QQ书友群313310371)...
我是空间的旅人,时间的行者我追逐真理,寻觅起源我行走诸天,求真万界我是传道者,亦是冒险家。另外,我真的很凶,超凶(看封面)!声明1本书尽量走合理认知世界的路线,有自己的观点设定,不喜勿扰!声明2本书中的内容并不真科学,并不全合理,因为没有实际基础,纯属作者菌的蘑菇想法,作者也写不出全无bug的小说。...